29日,甘肃嘉峪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近日,居民牛某某报警称,其同事罗某某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其本人照片并配不实文字对其进行侮辱、谩骂,请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后,嘉峪关市公安局随即传唤违法嫌疑人罗某某,经询问,罗某某对其利用信息网络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罗某某因工作中与同事牛某某结怨,后为泄私愤,将牛某某个人照片并配有“勾引老板或总监……,骗喝醉的客人给她单独转账……”等文字发布在多个微信群,对牛某某人格进行侮辱,对受害人身心造成巨大影响,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嘉峪关市公安局对罗某某行政拘留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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