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在泡温泉的婷婷(化名)突然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他人手机屏幕中的“风景”。原来,她所消费的温泉度假村为了营销,未经顾客同意便将游客泡温泉的实况直播出去。尽管婷婷提出抗议并促使商家删除含有自己画面的视频,但她发现此类直播仍在继续,其他顾客对此毫不知情。律师指出,未经消费者同意公开肖像权是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删除相关内容并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权。商家在进行营销宣传时应尊重消费者意愿,建议事先协调找愿意参与直播的消费者,避免侵权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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