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内蒙古某小区业主杜某,因拖欠物业费被其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经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杜某向原告某物业公司支付欠缴的物业费1206元,但判决生效后,杜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物业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财产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杜某名下除了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以外无其他财产。考虑到案件标的仅一千余元,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暂未对其名下房产进行处置,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最终,杜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物业公司缴纳了执行款,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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