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民企职工人均带薪年休假不足4天。
人社部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带薪年休假约10天,而实际上人均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仅为6.29天,民营企业职工甚至不足4天,超过72%的民企职工未完整享受过年休假。
相关律师表示,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好的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不少企业意图以最少成本实现最大利润,误认为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会增加企业成本。
与企业相比,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担心因为年休假问题会影响到自身工作,因此往往会对企业不允许年休假的要求做出妥协。
事实上,给予劳动者适当的休息时间,使其调整到最佳状态,反而有助于增加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企业创造效益。
相关专家给出的建议显示,分阶段、分产业、分类型逐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比如推动规模较大、劳动效率较高的企业率先落实。另外,要有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并明确具体细则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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