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为提升学历花19.8万报名参加某公司培训,约定由机构提供培训,课程结束后经考试、考查符合博士学位申请条件,且论文答辩通过者可获取国外某大学工商管理博士(DBA)学位,学位证书与全日制校本部修读学员一样,国际公认。2021年国外某大学授予赵先生证书,证书实际上为课程结业证书。赵先生交涉不成诉至法院要求 “退一赔三”,一审法院认为赵先生未能就其主张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未予支持。赵先生上诉至上海一中院。近日,法院二审改判该公司返还赵先生培训费11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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