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商场因为两位车主争抢车位发生了口角,视频中,李先生驾驶的黑色轿车在倒车入库过程中,后来驶来一辆白色SUV,抢先一步把车头插进车位当中,抢占了黑色轿车找好的车位。
这辆白色的SUV是张女士在驾驶,据张先生介绍,“我的车先到了停车位旁边,却被她先停进去了”,于是跟对方争吵起来。
后来双方沟通无果,一怒之下,李先生一脚油门撞向了张女士的车,将对方车辆的尾部撞坏。
报道称,近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最终判决李先生行政拘留14天,赔偿1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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