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冲动是魔鬼,遇到事情三思而后行,近日就有一男子尝到了“冲动的惩罚”。
媒体报道,近日,苏州的韩某到地下停车场停车时,发现自己的车位上被别人停了车,车上也没留车主的电话号码。
由于着急停车,他联系了物业、交警部门,结果等了20多分钟一直没联系上车主,一气之下就拿着地库的围挡将对方的车砸了,包括左前门、挡风玻璃灯多出受损,经鉴定车损为1万元。
第二天,被砸车主下来开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被损,于是报警,随即警方通过公共视频联系到了韩某,韩某也进行了自首。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韩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后,韩某感到后悔并主动赔偿了对方的车辆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韩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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