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发布”公众号,今日,南京市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根据《通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严禁在本市道路行驶。
2026年1月1日后,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根据江苏省2019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规定,临时信息牌过渡期不超过5年,过渡期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因此,自2019年至2024年,临时信息牌事实上已满5年过渡期,但考虑到各类因素影响及市民群众生活生产实际需求,南京市决定将“小蓝牌”使用期限延至2025年底。
据了解,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最后一批上牌时间为2019年,也就是说即使车龄最新的“白牌车”也已经使用5年以上。
官方表示,本次《通告》虽未涉及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但为行驶性能、充电安全着想,仍然建议市民群众充分考虑“以旧换新”。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补贴奖励范围和标准如下:
1、以旧换新补贴
2024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交回个人名下在南京市注册登记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换购新车(符合国家标准、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在南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个人银行卡账户。
补贴标准按照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含税价)实施分档补贴。
其中,新购电动自行车价格在20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价格在20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价格在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此外,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在每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补贴。
2、临牌淘汰奖励
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回个人名下在南京市注册登记的临牌电动两轮车(整车,含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的消费者,不论是否新购电动自行车,均可领取200元公共交通卡淘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