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陕西安康。陈女士4岁的儿子发烧到医院治疗,因孩子有发烧惊厥史,医院没有对症药物,陈女士转而到家附近的药店购买了丙戊酸钠片。陈女士称,当时店员问了孩子体重告知要服用9片,她回家给孩子喂到第6片时,孩子开始呕吐失去意识,经送医抢救,孩子被诊断为丙戊酸钠中毒,后她才得知只需要服用半片即可。事后,涉事药店认为自己没有问题,是家长自身剂量没有控制好。
安康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丙戊酸钠片属于精神科二类药品,只能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专科医院购买,并在医生开处方指导下使用。因双方始终未能达成调解一致,目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涉事药店也已经被要求关门,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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