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大庆。肇源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欠款纠纷案。孙某、薄某合伙经营餐饮店,多次在宋某处赊欠货物价值总计10万元。后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2人及担保人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孙某、薄某给付原告货款10万元及违约金2万元,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因3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宋某申请强制执行,但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后经调查,薄某被外地公安羁押,孙某在某地饲养大鹅。孙某起初不承认大鹅为自己所有,后经法官劝解,孙某承认错误,双方达成了“以鹅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以大鹅1600余只抵顶执行款及部分违约金,其余违约金申请人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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