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张家港法院公开一起案例:李某按惯例通过微信告知彩票店老板张某购买彩票的自选号码,并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彩票款20余元,张某收款后忘打彩票。后开奖结果显示,李某欲购买的彩票号码中有10个号码与中奖号码一致,如成功购买,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中奖金额为400万余元。为此,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定张某应承担损失金额为24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张某已按判决履行付款义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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