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1日,美国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
从2024年开始,美国生产的电动汽车中如果包含中国等国家制造或组装的电池组件,将不再有资格享受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提供的高达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
根据新规,从2024年起,符合免税条件的美国清洁汽车不能包含由“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所制造或组装的电池组件。
此外,2025年后,合规的车辆也不能含有由此类实体提取、加工或回收的关键矿物镍和锂等。
美媒报道称,这项新规针对的是中国、俄罗斯、朝鲜和伊朗等国家的公司,若一家公司或集团在这些国家中注册成立,或者其国有部分达到25%的门槛时,将被视为“受关注外国实体”(FEOC)。
资料显示,该法案在2022年8月16日美国总统签署,当年9月,美国《通胀削减法案》正式成为立法。
今年4月17日,美国政府发布了《通胀削减法案》细则,公布了可以获得补贴的电动汽车名单,共计14款,但将在美国销量排名靠前的日韩品牌完全排除在外。
细则规定,只有最终在北美组装的电动汽车才能以税额扣除的方式获得最高7500美元的补贴。
规定还显示,电动车若使用50%以上北美组装的电池配件可享受每辆3750美元的补贴;若使用40%以上在美国或同美国签署自贸协定国家开采、加工的关键矿物可享受每辆3750美元的补贴。
韩媒称,在美国阿拉巴马工厂组装的现代汽车GV70原本符合补贴范围,但细则公布后被排除在外外,不止如此,在北美设厂的日本汽车和部分美国品牌电动汽车也因不符合电池条件未能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