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买编制未果起诉要求退款 法院: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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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江西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件。原告李某和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称能帮李某办理某单位正式编制工作,李某向张某转账30万元,委托其办理。收到汇款后,张某向李某出具《收条》,并强调如未办好,全额退款。后因工作并未办理成功,张某陆续退还李某16万元,余下的14万一直不退还。期间,张某向李某出具一份《承诺》,承诺剩余钱款于2020年12月底前还清,但未兑现。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剩余费用并支付利息以及诉讼费,共计15余万元。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给付钱款希望进入某单位解决正式编制工作,该涉案行为系违法请托行为,由此产生的纠纷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李某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扰乱社会秩序,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法律保护。综上,法院驳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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