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话题“女子提离职数月才获批单位赔56万”上了热搜榜,引发关注。
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汪女士于2014年入职某公司,双方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1年,汪女士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以需要时间找寻继任者为由,让汪女士继续在公司工作。
2021年底,公司以同意汪女士辞职申请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汪女士随即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0000元,最终公司被判支付汪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00元。
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而行,法律严格限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除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外,依法享有单方解除权利,但仅在三种情况下:分别是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
其中过错性解除是指劳动者有重大过错或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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