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晚,山东枣庄一名男子饮酒后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结果一下子被扣了30分。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刘某承认自己喝了两杯白酒。经现场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刘某持有C1驾驶证,并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刘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刘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共罚款1400元,驾驶证记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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